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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期:2018-06-01 08:13:04
 

 1、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客店镇官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龙艾,工作不负责任,将两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户享受五保待遇。2017年8月14日,彭龙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胡集镇平堰村聘用人员包玉发,工作不负责任,未及时上报该村一名五保人员死亡信息,导致民政部门继续发放该五保人员五保金,造成国家五保资金流失。2017年11月13日,包玉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5月,旧口镇罗集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吴修林,工作不负责任,将一名不符合条件的居民纳入低保对象享受农村低保。2017年11月15日,吴修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钟祥市金盾驾校以两名不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名义申报并套取汽车驾驶培训补贴资金。对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科工作人员夏艳负有直接责任,时任科长曾荆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27日,夏艳、曾荆沙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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