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9月5日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
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4]12号,以下简称省委12号文件),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全面实现《荆门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确定的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构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全帮扶链
1、建立精准识别机制。根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全面掌握扶贫对象贫困现状、致贫原因等详细信息,做到村建册、户建卡、市县建信息系统。(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国家统计局荆门调查队、各县市区政府。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健全驻村干部帮扶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多队合一,适当充实,以县为主,全面覆盖”的原则,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实现贫困村有帮扶工作队、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贫困户有党员干部及致富能人为主体的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承担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责任,协助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参与和帮助开展建档立卡、规划制定、引进资源、筹措资金、实施项目、监督管理、班子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开展定期考评,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等)
3、创新金融服务机制。一是发挥政策性金融导向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电话银行“三个全覆盖”工程,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扩大小额信用贷款规模。二是创新小额贷款担保机制,探索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与互助资金整合使用办法,降低贫困农户贷款门槛,推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预期收益、宅基地使用权、住房等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利用扶贫资金建立担保基金的试点。实行基层组织、基层信贷机构优势对接,扩大“双基双赢”合作贷款模式试点。三是完善扶贫贴息政策和办法,增加财政扶贫贴息资金收入,扩大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规模。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贫困地区农村保险业。(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人行荆门支行、荆门银监局等)
4、探索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先进地区与贫困地区协作扶贫,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意向与贫困户脱贫需求对接。建立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直接用于扶贫对象。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的支持政策。(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妇联等)
5、配套扶贫统计监测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健全覆盖全市互联互通的扶贫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和指标体系,按照“返贫即入、脱贫即出”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市扶贫办、国家统计局荆门调查队等)
二、构建财政投入、资金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全精细化管理链
6、改进财政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建立与本区域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相适宜的投入增长机制,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保障力度。改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80%以上投入产业发展,实现减贫增收。(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审计局等)
7、改革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简化资金拔付流程,市级主要负责项目和资金监管。改进资金分配办法,实行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估结果、减贫成效直接挂钩,探索竞争性分配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问责、严加惩处。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
8、完善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和验收办法,探索第三方评估验收机制,坚持和完善财政资金预拔制和报帐制。(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等)
三、构建市、县、乡、村明确分工,层层推动,层层落实的全责任链
9、落实扶贫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落实扶贫开发责任,亲自研究和部署扶贫开发,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解决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重视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开发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扶贫队伍能力和素质。(县市区党委、政府)
10、推进重点工作。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整合力量,明确责任,明确目标,组织实施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
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有序推进自然村通水泥(泥青)路,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班车。(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二是安全饮水工作。优先安排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用电质量,满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荆门供电公司等)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省、市级贫困乡镇危房改造计划,明确建设标准,提高补助水平,确保改造户住房达到最低建设要求。(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在贫困村推广“一高三新”,发展特色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其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现代农业,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农业科技创业。力争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参与1-2项种养或设施农业增收项目。(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供销社等)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结合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制定贫困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扶持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家乐,开辟贫困户增收新渠道。(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从事志愿者服务。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明显提升,职业教育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高。(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农业局等)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切实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实现贫困地区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儿童和孕产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贫困地区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形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和利用力度,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全面解决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问题;基本建成以县乡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每个乡镇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市文体新局、市广电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及中小学、教学点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整合开发各类信息资源,建立贫困村信息终端服务平台,推行网格化管理,为农民办理业务、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为每个村至少培养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贫困地区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实现通宽带。(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等)
11、改革扶贫开发考核。把扶贫开发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县域经济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对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扶贫责任制考核排名,研究重点乡镇退出机制。(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扶贫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荆门调查队等)
四、打造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统一,协同推进的资源整合平台
12、建立财政资金整合平台。以县为基础,围绕扶贫规划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等项目,以财政资金为牵引,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健全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机制。(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各县、市、区等)
13、构筑市场主体平台。推进“村企共建”,“百企联百村”的等帮扶方式,引导工商资金进入贫困地区。依托本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形成大量扶贫开发“小平台”。(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委农办等)
14、探索社会力量整合平台。建立社会扶贫协调机制,依托扶贫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加大资金募集力度,扩大影响,提高扶持能力。构建扶贫济困信息平台,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开展扶贫开发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市扶贫办、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等)
本方案所确定的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方案,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