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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
日期:2018-04-18 10:41:42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2017]33号)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突出解决“六不”问题,落实“十个严禁”要求。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贯彻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确定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脱贫。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脱贫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对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驻村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弄虚作假、政策不清、情况不明、基础工作薄弱。驻村帮扶责任不落实、帮扶规划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务实,帮扶成效群众不满意。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六个精准”的要求和“五个一批”的举措落实不到位。贫困识别不精准,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用部门一般性工作替代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扶贫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项目验收弄虚作假问题。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补贴问题。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中“吃拿卡要”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问题。项目库建立不完善或未建立项目库问题。不严格执行“县市审批、市州备案、省级备查”项目审批程序问题。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问题。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问题。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扶贫项目未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问题。扶贫项目报批报备文件、实施方案、招投标采购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台账不齐全问题。扶贫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致使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合理诉求,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垒大户、堆盆景、作假作秀、假典型,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问题。
  (六)考评要求不严格。考核考评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对市领导同志批示指出的问题、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显示的问题、纪检监察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举报的问题、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等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二、强化推进措施
  (一)开展学习培训。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精准扶贫政策举措及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突出深度贫困地区,针各级扶贫干部重点对象,采取示范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对全市贫困地区扶贫干部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全力打造党性强、作风实、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推进整治战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三大专项整治战役”(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反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战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工作,从作风上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有针对性地整治突出问题,确保扶贫领域行政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督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驻村扶贫工作进行专项暗访,督促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成效落实。严格开展考核评估。对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扶贫责任制情况与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进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问题督查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及时通报和约谈。
  (四)加强驻村帮扶。调整优化驻村工作队,选优配强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加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管理,明确工作任务,严明考核激励,对驻村帮扶不实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明确整改问题清单,进行全面“体检”,开展“地毯式”排查,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开展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蹲点调研,逐村调研解剖,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推进阳光扶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公告,同时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监督。
  (七)严肃追责问责。建立举报追查制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建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确保整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人员、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等,并确定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部署。
  (二)明确方法步骤。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阶段扎实推进。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上旬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于2018年4月5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重点检查阶段2018年10月中旬以前完成。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9月31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12月下旬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将各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联系人:聂晓红  联系电话:2379897:(传真),邮箱:107699514@qq.com)。
  (三)贯彻从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上下联动,合力治理,力求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根据脱贫攻坚实际,加强政策供给,建立完善打基础管长远促攻坚的扶贫开发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荆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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