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共同组织开展了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将荆门市柴湖镇党委、京山县绿林镇全力村作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拟将荆门市水务局驻村工作队队长王文国、东宝区栗溪镇花屋场村党支部书记张前方作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晓红
联系电话:0724—2379897
电子邮件:107699514@qq.com
通讯地址:荆门市金宁路1号市扶贫办综合科
邮政编码:448000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