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的重要方式,是我市发展特色产业扶贫的重要项目。为更好地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市扶贫办组织调研小组对我市脱贫攻坚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深入7个县(市、区),采取实地查看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撰写了本调研报告。
一、光伏扶贫的政策背景和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把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增收减贫模式。把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既符合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将扶贫开发和能源开发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安徽金寨、宁夏永宁、河北张北等地视察光伏扶贫工作,对光伏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创新应用模式,对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发展基础十分薄弱,难以通过特色产业或其他集体项目突破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年以上的贫困村脱贫出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无劳动能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我市光伏扶贫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出台了《荆门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荆门市光伏产业管理的通知》,对210个贫困村每村利用村部建筑物、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装机规模不少于50千瓦、年发电量不少于6万度、年发电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小型光伏发电站,帮助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自家屋顶或空闲地安装不少于3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扶贫,确保在20-25年内每年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1.87亿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362个,对210个贫困村全覆盖,并网发电规模23139千瓦,发电量超过1832万千瓦,每个贫困村每年至少增收5万元。
三、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市级指导,县(市、区)落实。市级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对接,协调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扶持政策;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行维护管理。210个重点贫困村都策划了村小型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二)政府为主,合力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全力支持光伏扶贫工程。一是协调发改、财政、国土、扶贫、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移民、供电等行业部门组成光伏扶贫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了光伏产业扶贫项目权威性、公益性、实效性。二是把资金筹措作为实施光伏产业扶贫的关键,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合力筹资,整合专项扶贫资金、部门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解决光伏发电站建设资金瓶颈。贫困村小型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通过统筹专项扶贫资金、部门结余资金、企业帮扶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解决。贫困户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资金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小额信贷等途径解决。钟祥市丰乐镇整镇“企业+贫困村+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模式,实施光伏扶贫,贫困村、贫困户将扶贫资金、小额信贷作为资本金入股,由钟祥市北湖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贫困村、贫困户与企业共建经营主体,企业负责市场经营与管理,贫困村、贫困户参与分红,真正实现了由扶贫资金到户到人向扶贫收益到户到人的巨大转变。三是鼓励市场主体、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三)试点带动,以村带户。各地分别选择条件好的村先行试点,通过示范带动全市贫困村光伏产业扶贫。通过在210个贫困村全面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村户同步推进,形成规模化光伏产业。贫困村小型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村贫困户所有,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收益归贫困户所有。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后,贫困村每年最少增收5万元,贫困户每年最少增收3000元。
(四)规范实施,保障质量。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通过招投标方式在省编制的光伏扶贫企业库和设备库中确定承建企业、主要设备,组织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信息报送、收益分配等工作,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各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贫困村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负责落实建设用地、协助办理手续、协调矛盾纠纷、提供施工条件、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等工作。
四、主要建设模式
我市通过建立企业、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使光伏扶贫成为我市村集体增收和贫困户脱贫的主导产业。目前主要是建设模式有四种。
一是村户统建。针对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帮助他们与村级光伏电站一同建设光伏项目,按照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二是多村联建。以县、乡为单位通过集中建设、统一运营管理,解决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不专业、维护不到位的问题。沙洋县、漳河新区联建集中式光伏电站、钟祥市丰乐镇整镇联建,既实现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又降低了成本。
三是向非贫困户村扩建。在完成210个重点贫困村50KW以上光伏发电站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非贫困村也同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东宝区已经实现了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建设有光伏发电站。
四是易地扶贫安置点配建。把扶贫搬迁与光伏扶贫产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建设,利用安置房屋顶为搬迁户按3千瓦的标准配套光伏发电项目,每年户均可增收3000元。
五、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运行维护存在隐患。调研组发现少数光伏电站管护人员没有经过系统技术培训,缺少管护的专业技能,维护不到位,光伏电站光伏板灰尘无人清洗,周边树木清理不到位,影响发电收益,存在安全隐患。甚至个别贫困村的光伏组件已出现破损情况,能否维持25年的使用寿命还是个未知数,使用周期一旦缩短,光伏电站的收益将受到严重影响。
(二)收益过于依赖补贴。光伏扶贫工程维持现有利润的前提是国家对新能源发电的补贴力度和政策保障,在没有各类财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光伏发电站的投资收益将大幅下降,收回建设资本的周期将大幅延长。这种脱离市场的盈利手段并不具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和市场上的强竞争性。
(三)补贴发放不及时。补贴的发放运作周期长,造成光伏扶贫成效见效慢,光伏红利未能及时释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户接受光伏扶贫的积极性。
(四)后期监管有待加强。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如果监管不好,很容易出现企业进来套现、套完就跑的现象。可能留下一堆劣质项目,未来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扶贫效果。
六、推进我市光伏扶贫发展的对策建议
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我市光伏扶贫的成功经验,破解当前光伏扶贫工作中的难题,扎实地做好2018年光伏扶贫推进工作,让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成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的硬支撑。
(一)强化光伏扶贫项目统筹协调。光伏扶贫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光伏扶贫信息统计基础上报工作,建立光伏扶贫项目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解决光伏扶贫推进中的问题,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促进光伏扶贫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光伏扶贫针对的群体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无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资金筹措是影响项目落地的关键因素。建议国家、省、市加大光伏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在多方筹集光伏扶贫财政支持资金同时,金融机构要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小额信贷。
(三)提高光伏扶贫补贴。国家补贴是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重要支撑,应加大光伏扶贫电价补贴力度,开辟光伏扶贫电价补贴及优惠绿色通道,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营。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适当提高补贴额度,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促进项目市场化发展,使贫困村、贫困户长久获益。
(四)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设施改造升级是推动光伏扶贫产业发展的助力因素。要完善电网发展规划,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农网改造升级计划,解决村变电站接入容量小等问题,确保各乡村具备开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的基础条件,改善农村电网质量,降低线路损耗,提高输送电量,使电网接入能力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
(五)完善光伏扶贫后续工作。一是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光伏扶贫因涉及不同投资主体,收益分配也各不相同,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收益。二是加强运维管护。各地要优选专业光伏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确保光伏项目长久稳定运行。(谢添 罗鹏)